根据《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院(系)初评、申报、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复核,初步核定叶芷茵等40名同学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 “优秀心理委员”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6年12月26日-1月3日
联系电话:0769-82676841
电子邮箱:zdxhpsy@163.com
公示期间,欢迎全校师生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实名反映情况。反映情况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否则不予受理。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
2016年12月26日